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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实现全国联网

发布日期:2015-09-29   来源:省公路局



    2015年9月28日,全国基本实现ETC联网通行。除海南、西藏无收费公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广东、河南、湖北、贵州、吉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新疆 29个省份已实现ETC联网互通。联网后,我省ETC用户车辆可在全国已联网省份的高速公路ETC通道不停车通行,真正做到“一卡在手全国通行”。
    通行提醒:用户应确保车辆上只安装一套电子标签和ETC通行卡,如果一车多签将会造成重复扣费,影响用户正常通行。一车多签的用户不要随车携带不常使用的电子标签,应尽快到相应省市发行网点办理注销。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