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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开始我省实行ETC车辆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

发布日期:2015-05-15   来源:不停车收费用户服务网
    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不停车收费车辆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的通知》(浙交【2015】100号),明确自2015年5月15日起,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按实际行驶路径计算并收取车辆通行费。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