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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05

       一、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交科教发〔2003143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81日起调整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具体车型分类及对应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车型分类标准

收费标准

车次费(元/车次)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1

≤7

5

0.4

2

8-19

5

0.4

3

20-39

10

0.8

4

≥40

15

1.2

       注:1.沪杭甬高速公路一、二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仍为0.45/车公里。

       2.高速公路代收费、桥(隧)叠加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二、上述车型分类调整后,原已于2012630日(含)前购置并办理行驶证的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安装且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其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车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  

       120座客车0.4/车公里,车次费5/辆次;

       240座客车0.8/车公里,车次费10/辆次。

       上述优惠政策暂定三年。

       三、2012630日(含)前购置未安装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20座、40座客车以及2012630日以后购置的20座、40座客车,按上述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表格中的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  

       四、符合第二条规定的20座、40座客车车主,可于2012730日前,到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办理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逾期办理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原已经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20座、40座客车须前往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办理车辆信息更新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730日,未办理更新手续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编 号

  

  

联 系 电 话

1

杭州市

杭州市朝晖路122号(原杭州市公路局)

0571-88818333

2

宁波市

宁波市世纪大道南段1111

0574-88234992

3

温州市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东路

(高速路政大队一楼)

0577-86709958

4

绍兴市

绍兴市东池路119

0575-85202617

5

嘉兴市

嘉兴市城北路563

0573-82227681

6

湖州市

湖州市环城南路132号(高速路政大队一楼)

0572-2219508

7

金华市

金华市双龙北街249

0579-82919191

8

衢州市

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8

0570-3890093

9

丽水市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6

0578-2958796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