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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签售后服务

发布日期:2013-06-05
    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可免费更换。因人为损坏或遗失的,用户应支付物价部门核准的工本费。电子标签质保期为5年。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268号